中央巡视组两次交办案件均“兜圈”无果,举报材料屡被退回“被举报单位”自查;关键嫌疑人畏罪自杀、同案者逍遥法外,648万赃款分文未退;受害人企业破产、个人列入失信名单,十年维权陷入“零退款、零问责”困局——广州民营企业家钟建元的遭遇,亟待广东省纪委监委、省公安厅启动异地办案,打破地方保护僵局。
2014年5月,英德市横石塘镇政府以“新镇区合作开发”为名义,与钟建元实际控制的英德市亿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《合作开发建设合同》,收取600万元“征地款”。同期,时任横石塘镇领导王某某,指使社会人员张某齐与亿达公司另行签订《土石方平整协议》,以“解决钉子户补偿问题”为由,再骗取648万元。两笔款项合计1248万元,分别打入镇政府指定账户及张某齐个人账户,而这场“合作”从始至终是一场蓄意设计的骗局:案涉合作协议未经英德市委、市政府审批,属“未批先签”,2014年10月被英德市国土局、财政局联合否决,镇政府事前明知行为违法违规;600万元“征地款”到账后,未用于任何征地工作,在未经亿达公司同意即被镇政府转走一空,填补办公楼、中学建设的资金缺口,挪用轨迹通过银行流水可清晰追溯。镇政府挪用全部征地资金并隐瞒事实真相接近两年后,亿达公司被迫无奈只能于2016年3月底终止合同,并将镇政府收取亿达公司的600万元款项转让给第三方刘先生去收取,直至2024年11月才全部退回本息。另外领导王某某及张某齐所称的“钉子户”,经实地核查纯属编造,张某齐收款后未开展任何土石方平整工作,648万元被其与王某某等人瓜分,且张某齐收款后即向王某某指定的关联账户转账及大额提现,利益输送痕迹明显。2024年10月,王某某因另案(杀害情人)畏罪自杀,案件关键线索随之中断;张某齐虽多次被公安机关刑拘,却始终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未被批捕,至今648万元未退分文。
自2016年起,钟建元开始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,先后递交材料至英德市纪委、信访局、公安局,清远市信访局,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,甚至中央第八巡视组,但所有举报均陷入“上级交办-下级转办-发回被举报单位自查”的闭环:2017年,横石塘镇政府对自身涉嫌诈骗的举报,出具《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》,变相拒绝调查;2022年,英德市公安局对张某齐诈骗案作出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,未对核心违法事实作出合理解释;2025年7月及8月,中央巡视组二次将案件交办至地方,待中央巡视组于8月23日撒场后,横石塘镇政府于8月25日再次以“证据不足、诉求无依据”为由,作出“不予支持”的结论,案件仍无突破。钟建元因举债运作上述项目,贷款逾期,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无法乘坐高铁、飞机,正常生活与经营活动完全停摆。
随着调查深入,多份关键证据浮出水面,明确指向案件本质是刑事犯罪,而非“行政操作瑕疵”:英德市财政局、国土局2014年10月内部文件明确记载“镇政府不得作为征地主体”“严禁以合作开发名义变相融资”,证明横石塘镇政府从签约之初就知晓行为违法,却仍蓄意推进;银行流水显示,600万元“征地款”进入镇政府账户后,分多笔直接转入办公楼、中学施工方账户,挪用事实清晰可查,不存在“用途误解”空间;2021年公安机关出具的《起诉意见书》中,已明确认定张某齐“虚构征地补偿事实,涉嫌诈骗”,但检察机关最终以“事实不清”为由不予批捕,案件追责进程受阻。对此,某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明确指出:“横石塘镇政府未经审批擅自以‘合作开发’名义征收土地,又伙同他人虚构事实收取费用,已超出行政违法范畴,完全符合《刑法》第224条‘合同诈骗罪’的构成要件。若上级机关仍以‘内部管理瑕疵’搪塞,本质上就是对犯罪行为的放纵。”
为核实案件细节,记者展开实地核查,发现更多荒诞事实:通过GPS定位核查,案涉“新镇区开发地块”位于横石塘镇龙华村石陂合作社,截至2025年仍为荒山林地,无任何开发痕迹,与“合作开发”的约定完全不符;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向记者答复称,“2014年至2025年期间,未查询到该地块的任何征地审批、土地出让记录”,进一步证实“合作开发”是无中生有的骗局;记者查询发现,张某齐名下位于英德市维港半岛花园5栋2706房的房产,已于2016年出售,且售房款去向不明,疑似用于转移诈骗所得赃款。
面对十年维权无果的困境,钟建元提出五点明确诉求:由广东省纪委监委、省公安厅指定异地(广州或清远市本级)成立联合专案组,对王某某(已故)、张某齐、时任横石塘镇党委领导肖某某等人,涉嫌合同诈骗、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利益输送一案立案侦查,避免“自己人查自己人”的弊端;立即冻结张某齐及关联人员的银行账户、房产等资产,追缴张某齐648万元诈骗款及十年资金占用利息(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计算);横石塘镇政府对自身违规签约、挪用资金、隐瞒真相的行为负责,返还600万元征地款从到帐之日起至终止合同时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(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计算),并对张某齐的648万元诈骗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;启动国家赔偿或信访救助程序,对因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导致的企业投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,帮助企业恢复基本经营能力;对英德市长期压案不查、将举报材料退回被举报单位自查的责任人员,依纪依法追究责任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“我不信天下无公道,十年了,我不求额外补偿,只求一次公平的立案、一份明确的判决书。”钟建元的这句话,道尽了民营企业家在维权路上的艰难与坚持。
呼吁:恳请媒体同行持续跟踪此案,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,用舆论监督推动正义落地,避免案件“石沉大海”;期待广东省纪委监委、省公安厅尽快启动异地办案机制,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僵局,还受害人一个公道,维护法治尊严;全国工商联、广东省工商联关注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,为钟建元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与维权协助,防止“投资被骗、维权无门”的“寒蝉效应”蔓延,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信心;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此案,通过合法渠道监督案件进展,让“官商勾结设套骗钱”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,不再有“零成本违法”的空间。十年已太久,正义不该再缺席。(吴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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